《國歌法》條例草案今日提交立法會首讀,香港眾志今早發起行動,於「公民廣場」的旗杆上綁上「不歌頌的自由」,強烈反對政府意圖立法規管香港人的表達自由。同時,促請政府勿轉移視線,立即回應民間對終止《國歌法》立法程序的訴求。
對於政府發表聲明譴責香港眾志的示威行動,該會回覆指出,香港眾志一向貫徹「非暴力抗命」的理念,今早的行動亦不例外,強調政府聲明顛倒是非,眾志成員並無損傷任何執行職務的人員,反而行政署保安強行搶奪橫額的行徑,實在令人難以接受,並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在過去的遊行活動中,行政署保安亦屢次企圖搶走市民的示威物品,香港眾志質疑,行政署何以有此權力,審查使用「公民廣場」市民的政見,並可動武奪取。
香港眾志重申,「公民廣場」是公共空間,包括旗桿平台在內的空間,理應可以讓市民和平表達訴求。2012年的「反國教運動」,香港市民連續10日佔領旗桿平台舉行各種活動,皆與保安相安無事。顯然,造成衝突的責任,在於政府不斷以多餘的手段,限制市民表達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