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報稱在旺角遭擄走及禁錮,被警方控告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
控方今早傳召衞生署法醫賴世澤作供。他表示,林子健肚皮上十多條傷痕很淺,而且全部平衡,以及集中於同一位置,有異於被人襲擊的傷勢,故相信傷痕是他以右手手持籐條襲擊自己而成。
賴世澤又指出,林子健大腿兩邊的書釘傷痕數目和位置對稱,身體其他地方未發現類似傷痕,與被人暴力虐打的情況不同,認為若林子健聲稱傷勢是被人施襲造成,只能是巧合。
對於林子健被多口釘書機釘傷肚皮及大腿,無即時求診,反而回家休息至翌日下午才到醫院。賴世澤則指並不尋常,根據醫學文獻,估計林子健受傷後回家的行為,是源於自殘後的安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