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月1日起,把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改為65歲,但下月1日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的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即不論他們的年齡,亦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
政府表示,作出上述調整是鑑於香港人均壽命延長及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
政府下月1日起,亦將增加多項支援和津貼的金額,加幅2.8%,包括調高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預計有關調整共惠及約126萬人,政府為此將每年額外投放12.53億元。
下月1日起,綜援計劃下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亦將會調高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