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政要高官案件,當地時間周一(3日)為第六天在紐約聯邦法院續審,聆訊開始前,何志平的代表律師表示,何志平決定不作自辯,預料控辯雙方會在當地星期二結案陳詞,並由陪審團退庭商議,最快同日有裁決。
第六日聆訊,控方傳召一名滙豐美國分行高級副總裁作供,她證明何志平於2015年3月曾滙款40萬美元給塞內加爾外長加迪奧的顧問公司,以及2016年5月滙款50萬美元予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有關款均先從香港滙到美國,再分別滙至加迪奧或庫泰薩杜拜及烏干達的戶口。
另外,美國檢察官辦公室一名調查員作供時表示,華信能源的周邊公司中國海洋燃油,先後兩次滙款至何志平的私人銀行戶口,款額同為5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