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就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坊間有很多不同的方案,其中包括由個別僱主自行撥備處理;為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及為僱主成立「基金池」,惟他強調沒有任何一個方案是完美的,而政府提出的安排是眾方案中,僱主要承擔的額外開支最少,而對營商環境及勞工巿場負面影響也是最少的。
他續稱,單靠僱主在賬目上撥備,對僱主及僱員的保障都會有所不足。因此,政府建議成立一個為僱主而設的專項儲蓄戶口,讓僱主除了每個月要最少為僱員供相關薪酬的5%作為強積金之外,須額外再多供1%,儲蓄在個別僱主名下的戶口中,用來支付未來可能要支付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而當累積儲蓄達到年度總相關薪酬的15%,便可以停止供款。
不過,羅致光指出,由於專項儲蓄戶口的結餘屬於個別僱主,故僱主應會慎重運用有關資金,間接增加僱員的就業保障,減低被不合理解僱的風險。至於成立「基金池」處理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支出的道德風險問題,由於僱主供款至「基金池」是「已出之物」,就算解僱員工要付長期服務金,都是「公家」的錢,長期服務金作為不合理解僱的保障功能便自動消失了。
同時,由於「基金池」所涉及的道德風險,若有一日不是百分百人都這樣做,對「守原則」的人便不公平。而且,就算「基金池」沒有道德風險,那些營運結業機會較低或穩定性高的行業,便會間接資助營運結業機會較高或穩定性低的行業,到底這是否公平,這個風險應否透過「基金池」來分擔,便需要認真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