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傳媒近日表達對《選舉活動指引》中規定,傳媒須按「公平及平等對待」原則處理選舉報道的關注,選管會回應指,理解現行《指引》要求傳媒須報道每位曾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候選人,在實際操作上會有一定的難度。
選管會表示,按現行法例,修訂《指引》須先進行公眾諮詢。就《指引》涉及有關傳媒報道的相關規定,選管會認為,於明年中,在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的建議指引中諮詢公眾是合適的。
選管會又稱,屆時,各界人士均可以表達意見,選管會會研究各界提出的意見,檢討相關指引,務求能在公平、公開的大原則下,同時顧及傳媒的實際運作,在兩者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就即將舉行的立法會九龍西地方選區補選,在執行現行《指引》的要求時,選管會表示,必定會充分考慮傳媒面對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