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去年2月在馬來西亞遭毒殺,大馬法院今日宣判。2名涉案女子堅稱毫不知情,辯方律師對聆訊感樂觀,相信兩人可於周內獲釋。
兩名女被告分別為25歲印尼籍的西蒂(Siti Aisyah)和28歲越南籍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她們聲稱被騙參加一場電視真人騷惡作劇,認為這些毒劑是無害液體,塗抹在金正男眼睛和臉部。
控方指出,兩人行兇相當熟練,並且知道要趕快洗手,顯見訓練有素。惟辯方卻認為他們是被利用,而兩人已因此付出沉重代價。
據了解,控方證據若足以證明動機,兩名女被告須提出申辯,否則法官將判兩人無罪釋放或改判較輕罪名。
案發於2017年2月13日,金正男入境吉隆坡國際機場,被2名女子在臉部抹上不明液體,經搶救無效死亡,事後證實液體為致命VX神經毒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