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出席新書分享會時指出,房屋問題是上屆政府的重中之重,能否解決問題更被視為政府成功與否的政績。
不過,張炳良表示,就算政府當時有地建屋,單是建屋期都要3至5年,任內難以解決房屋問題。2012年1月至10月期間,樓價升近25%,因此當年7月上任後,10月便推出買家印花稅及特別印花稅遏抑炒賣,但租津及租管只會令業主加租,在權行衡輕重後不推行有關做法。
他指出,目前本港只有用7%土地用於建屋,要開發及改劃土地用途需時,單是填海就要5至10年,所以處理房屋問題唯有多管齊下,包括增加建築高度及收回短期租約,亦要出招令樓巿不能過渡亢奮。
另外,張炳良又稱,居屋售價從來都只是與巿價比較,但不是掛勾,而公私營房屋比例六四比是他任內提出,強調並非科學數字,當時只是希望帶出當局較重視公營房屋發展的政策訊息,而日後比例應否調升至七三比,是完全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