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計劃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民族黨可於下月7日前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書面申述辯解。
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出席港台《城市論壇》時指,警方提出的所謂證據,大部分是一般社團政黨的行動,當中絕大部分只是言論,甚至「捍衞香港人利益」也是證據,批評單是發表言論就要將之取締,是只有法例,沒有法治,質疑《基本法》第23條已「拆件上市」。
對於民族黨被指不排除使用武力達到目的,他說「唔評論每一條問題」,指這些演繹權在於政府。
出席同一節目的支聯會主席何俊仁亦指,政府濫用公權力剝奪、箝制香港人的基本權利,製造白色恐怖,首當其衝的會是法輪功、爭取自治的團體。
港區人大代表馬逢國則指,一個政黨成立最終是為了執政,根據該黨的綱領、行動,警方已有充分理由執法,甚至民族黨成立之初,警方已有足夠理據採訪行動,但警方仍花2年時間搜證才採取行動,反映警方決定已相當審慎,強調保障人民利益是政府責任,正如不能待有人殺人才阻止,否則是不負責任。
馬逢國又指,當局給予民族黨申辯機會,陳浩天不服可以提出上訴,但指部分人將自己隱藏在「人權」背後,及指摘「國家安全」定義含糊,但《基本法》第23條已有清晰界定,香港立法時亦可參考內地最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
被問到支聯會提出「結束一黨專政」是否「危害國家安全」,他形容是「有趣的問題」,指支聯會回歸前已存在,過去一直未被阻撓,證明執法部門是依法執法,而中國一直推動「一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不會為口號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