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向立法會提交規管電子煙和加熱煙的立法建議,包括須就任何含有煙草的部分徵稅。
食物及衞生局建議修例,以現時規管傳統香煙的類似模式,規管電子煙和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禁止廣告、促銷和贊助;零售封包須附有指定式樣的健康忠告,以及就任何含煙草的部分徵稅等。
同時,規定須加上標籤,包括標示含有焦油及尼古丁,並禁止作出任何沒有科學證據支持的聲稱或暗示,以及禁止在電子煙加入某些添加劑,例如維他命,令人以為這類產品具有健康效益或健康風險較低。
當局同時建議禁止產品以吸引的味道作為招徠,和任何意味產品含有任何有吸引力的味道的促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