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管會徵詢法律意見和經商討後,早前決定不向4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即向梁國雄、姚松炎、羅冠聰和劉小麗追討已支付的薪津及實報實銷開支,條件是4人要歸還19萬至31萬元不等的預支營運資金。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提到,行管會就向4名被取消資格的議員追收薪津提出的解決方案,其中姚松炎及劉小麗均接受行管會建議,歸還所有款項;羅冠聰將在明天限期前還款。
至於梁國雄則未有接納建議,相關的款項涉及約275萬元,行管會將展開法律程序,追收全數款額。
對於有公務員在立法會大樓記錄議員出入情況,梁君彥表示,行管會過去曾詳細討論,並去信行政署表達議員的關注,但由於私隱專員已指出有關的行為並無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故行管會決定不會再就事件作出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