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去年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他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處理他上訴許可申請,預計審期兩日。
曾蔭權今早由妻子鮑笑薇、二弟曾蔭培、胞妹曾璟璇、幼子曾慶淳等人陪同上庭,眾人商討期間神情嚴肅,但曾蔭權遇上到庭打氣的舊部亦有面露笑容。
曾蔭權今由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Clare Montgomery)代表,她在庭上指出,原審法官在給予陪審團指示時,並未就「心理因素」給予詳細指引。她表示,曾蔭權罪成的第二項控罪包括刻意隱暪、疏忽職守,因此,法官給予指示時,最低限度應說明,被告要知道他所做的構成疏忽職守以及其嚴重性,但仍明知故犯,而非只是一時大意;但對於陪審團而言,這因素並未清晰說明。
萬江儀又指出,曾蔭權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控罪涉及利益輸送,但陪審團並未就此達成共識,她指出,當無法就貪污達成共識,便須解釋不申報的嚴重性何在、對公眾利益造成的損害;而陪審團亦應獲告知,若「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控罪不成立,陪審團應判斷曾蔭權是否疏忽職守、或得到任何商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