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天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表示,把綠置居視作為公屋,但公屋聯會並不同意此說法。
公屋聯會指出,綠置居的性質,應是資助出售房屋的一種,銷售對象以綠表,即公屋戶及準公屋戶為主,定價機制與居屋掛鈎。
公屋聯會稱,去年長遠房屋策略定出未來10年總房屋供應量為46萬間,公營房屋為28萬間,出租公屋20萬間,資助出售房屋為8萬間,已清楚劃分各類房屋的指標。若把綠置居視為公屋,則違背長策目標;同時影響出租公屋的未來供應量。
該會認為,綠置居的供應應從資助出售房屋作考慮,包括土地來源,以及與居屋供應的關係,絕不應佔據出租公屋的供應量,影響輪候公屋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