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與中電(00002)及港燈(02638)簽訂新的利潤管制協議,包括要求兩電以補貼性上網電價,容許用戶以可再生能源發電,並以高於市價售予兩電,每度電電價介乎3元至5元。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形容,今次是全新建議,對市民和機構具經濟誘因,能夠將回報期縮短到10年。
黃錦星指,初步估算兩電回購電力的費用,不會影響整體電價多於1%,屬於輕微水平。
他又稱,目前相關持分者對建議正面,會再觀察市場反應。對於可否放寬太陽能板高度限制,黃錦星指現行法例已一定程度鼓勵設置裝置,強調在方便市民同時要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