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不認同由選舉主任決定參選人提名資格的做法,是要「擺公務員上枱」。
陳智思接受電台訪問時稱,選舉主任所做的是「工作決定」,而非「政治決定」,不認為事件顯示公務員要在政治議題上表態。不過,他承認,在法庭對參選資格的司法覆核有裁決後,可以檢視由選舉主任決定提名資格的做法。
至於選舉主任決定香港眾志周庭參選提名無效,有關做法是否等同剝奪年輕人參選權利,陳智思認為,這要視乎有無違反《基本法》和憲法,倘若違法在先,就不存在參選權被剝奪的說法,相信特區政府不會在沒有法理依據下,不讓某一個人參選,亦不認為「DQ周庭」是一件政治事件。
另外,被問到是否將「831方案」的政治篩選引入立法會選舉,陳智思稱,「831方案」是給予一個可或不可的規範和法理基礎,尤如遊戲規則,香港法律制度有上訴的權利和渠道,法庭亦會對自決、自主與港獨是否有分別,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