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張業遂回應修憲刪除限制國家主席任期一事時表示,中共黨章對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以及憲法對國家軍委主席,都沒有做出不得連續擔任兩屆的規定。
他稱,憲法對國家主席的規定按照上述進行修改,有利於加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權威領導,有利於加強完善國家領導體制。
他表示,這次修改憲法的原則是: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二、嚴格依法按程式進行。三、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凝聚共識,確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四、堅持對憲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則,做到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的規律,確保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權威性。
更多相關內容,請瀏覽【兩會會議】信報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