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日將三份有關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刊憲,相關條文將於今年內逐步全面實施,以促進本港產生的廢電器電子產品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
由今年8月1日起,「四電一腦」產品,即冷氣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及打印機等受管制電器,其供應商必須經環保署登記,方可分發受管制電器。已登記供應商亦須向環保署呈交申報及繳付循環再造徵費,以及在分發受管制電器時提供循環再造標籤。
銷售商於同日起,亦必須備有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方可銷售受管制電器。
今年底起,廢電器計劃正式對被棄置受管制電器實施處置管制、進出口管制及堆填區棄置禁令。屆時,任何人儲存、處理、再加工或循環再造被棄置受管制電器,均須取得廢物處置牌照等。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則不會再接收和處置被棄置受管制電器。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政府和相關業界一直緊密合作,為全面實施自廢電器計劃作好準備。他樂見廢電器計劃今年實施,為香港實踐資源循環再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