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22名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質疑財委會會議程序的修訂是否需要刊憲,以及會否影響正在處理的修訂機制建議。
他們又指,目前未訂立修訂程序的機制,建制派早前提出修訂程序的建議應視為無效。至於建制派提出要取得財委會轄下兩個小組同意,才能將經審議的撥款分開處理,民主派議員認為有違議會行事常規,兩個小組並非法定委員會,不應取代財委會的功能。
陳健波則表示,根據法例會議程序的修訂毋須刊憲,他會在財委會確立修訂程序機制後,決定議員的程序修訂可否在會議上提出。
2018年1月12日 時事脈搏
民主派22名立法會議員聯署去信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質疑財委會會議程序的修訂是否需要刊憲,以及會否影響正在處理的修訂機制建議。
他們又指,目前未訂立修訂程序的機制,建制派早前提出修訂程序的建議應視為無效。至於建制派提出要取得財委會轄下兩個小組同意,才能將經審議的撥款分開處理,民主派議員認為有違議會行事常規,兩個小組並非法定委員會,不應取代財委會的功能。
陳健波則表示,根據法例會議程序的修訂毋須刊憲,他會在財委會確立修訂程序機制後,決定議員的程序修訂可否在會議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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