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3名前助理及義工,前年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遭控非法集結罪及企圖強行進入交替控罪,案件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各人控罪表證成立,周四(4日)繼續審訊。
辯方陳詞時要求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指事發時人大並未釋法,梁頌恆及游蕙禎認為自己仍是議員身份,立法會保安無權阻撓他們進入會議室;若兩人當時已知道失去議員身分,就會規管自己行為。
辯方又指,今日才得悉控方認為兩人案發時已非議員身份,要求押後案件以預備相關法律觀點,遭裁判官拒絕。
案情指,梁頌恆、游蕙禎,連同3名前議員助理及義工楊禮康、鍾雪瑩及張子龍於前年11月2日闖入議事廳,用擴音器企圖自行宣誓,期間與保安有衝撞,導致會議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