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服務豐富、監管科學有效、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意見要求從嚴審批新設保險機構,健全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制度,建立股東、實際控制人「黑名單」制度。
以新能源車商業保險為重點,深化車險綜合改革,支持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穩步開展境內外幣保單業務,支持合格境外機構入股境內保險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