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銀金融科技原副總裁孫毅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中紀委通報,日前,中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鞍山市紀委監委對孫毅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孫毅坤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長期無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未如實報告以他人名義持有股票情況,拉關係、走後門謀求職務調整;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孫毅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無視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