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修訂發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鼓勵上市公司依法合規運用回購工具,着力提高股份回購便利度。中證監同日發布現金分紅指引,修訂內容包括進一步明確鼓勵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平,推動上市公司增強投資者回報。
中證監官網刊登的回購規則指出,取消禁止回購窗口期的規定,減少回購區間限制,同時加強回購交易監控機制,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適度放寬上市公司回購的基本條件,由「上市滿一年」調整為「上市滿6個月」,滿足新上市公司回購需求。
同時,放寬現有「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的條件,將觸發條件之一「連續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收盤價格跌幅累計達到30%」調整為「累計達到20%」,降低觸發門檻。
現金分紅指引指出,推動提高分紅水平,對不分紅的公司加強披露要求等制度約束督促分紅,對財務投資較多但分紅水平偏低的公司進行重點監管關注;簡化中期分紅程序,鼓勵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分紅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