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啟動證券公司今年度壓力測試工作,對券商風險管理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測試將針對券商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等多方面展開,並將考察衍生品交易商在極端情形下的風險承受與風險應對能力。
此次壓力測試包括綜合壓力測試和場外衍生品業務壓力測試兩部分;其中綜合壓力測試應涵蓋券商各業務及其子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壓力測試的測試主體,為截至測試通知發布之日有存量業務的場外期權交易商。
報道指,券商需在4月14日前,上報壓力測試結果及相關測試數據。
中證協表示,各券商應以去年12月31日為基期,以去年度經營情況為基礎,結合今年度預算和經營計劃,在對未來一年市場環境做出審慎判斷後,測試公司在股票及債券下跌、債券及交易對手違約率上升、業務規模下降等極端情況下,未來一年公司凈資本、流動性等風控指標和整體財務指標狀況,評估公司的風險承壓能力。
中證協強調,各券商應高度重視綜合壓力測試,指派高管分管壓力測試工作,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具體實施壓力測試,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保障壓力測試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