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等17個部門發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其中,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多渠道增加長租房供應,推進租購權利均等。各地可結合實際,進一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同時,降低託育機構運營成本,科學布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落實社區託育服務發展稅費優惠政策。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勵地方對普惠託育機構予以支持。鼓勵社會資本設立託育服務事業發展基金,向託育行業提供增信支援。各地要建立託育機構關停等特殊情況應急處置機制,落實疫情期間託育企業紓困政策。
另外,優化生育休假制度。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從保障職工生育權益和保護生育職工健康權的功能定位出發,體現保護生育和養育過程,幫助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促進公平就業和職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