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稱,擬取消外資保險公司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
規定主要內容包括新增公司治理專門章節,全面強化公司治理監管的制度約束;將風險管理作為專門章節;優化股權結構設計,落實國務院金融委擴大對外開放決策部署,對作為保險資管公司股東的境內外保險公司一視同仁,不再限制外資保險公司持股比例上限。
此外,優化經營原則及相關要求,明確要求建立託管機制,完善資產獨立性和禁止債務抵消表述,進一步明確了嚴禁開展通道業務等禁止行為,並對銷售管理、審慎經營等提了要求;以及增補監管手段和違規約束。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稱,此次修訂增加了受託管理各類資金的基本原則,明確要求建立託管機制,完善資產獨立性和禁止債務抵消表述,增補監管手段和違規約束,進一步明確嚴禁開展通道業務等禁止行為。現有保險資管公司機構監管規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滯後、衝突、空白等問題,亟需修訂完善。
意見稿指出,在禁止行為方面,還包括不得以獲取非法利益或進行利益輸送為目的,操縱自有財產、不同來源的受託管理資產、保險資產管理產品資產等互相進行交易,或與股東互相進行資金運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