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表示,數字金融在為金融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催生不少的問題。如一些平台科技公司利用數字金融創新的口號,違背合規性、正當性和風控的條件下,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金融業務,可能帶來公平競爭的問題和金融穩定方面的風險。
他強調,在鼓勵數字金融發展的同時,應堅持金融服務業持牌經營的原則,持牌的基本條件包括資本的充實、抗風險能力、專業人員以及對規則的了解。
他同時指出,要考慮降低新技術運行帶來的洗錢、恐怖融資等風險,並指以反洗錢為例,近年來傳統的監管手段已不足以應對日趨複雜的洗錢活動,例如匿名資金來源和流向難以追蹤,洗錢風險屢禁不止。
周小川說,應強化監管科技應用實踐,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技術豐富金融監管的手段,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風險的甄別、防範和化解能力。
他認為,要加強國際合作,加強與境外監管機構的交流合作,特別是在反壟斷、數據治理、消費者保護等方面加強協調;要積極參與數字領域國際規則制定,中國可在國際合作中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討論和研究,為數字人民幣的發展爭取良好的國際環境。
對於多國央行近年來以各種形式公布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考慮和計劃,他表示,中國在這方面也已經取得可喜的進展,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