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騰訊(00700)合併遊戲直播平台虎牙和鬥魚的建議,市場監管總局公布,根據《反壟斷法》第28條和《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第35條規定,禁止虎牙與鬥魚合併。
市監總局指出,審查表明,該案相關市場為中國境內網絡遊戲運營服務市場和遊戲直播市場。騰訊在上游網絡遊戲運營服務市場份額超過40%,排名第一;虎牙和鬥魚在下游遊戲直播市場份額分別超過40%和30%,排名第一、第二,合計超過70%。目前,騰訊已具有對虎牙的單獨控制權和對鬥魚的共同控制權。
市監總局稱,如果虎牙與鬥魚合併,將使騰訊單獨控制合併後實體,進一步強化騰訊在遊戲直播市場的支配地位,同時使騰訊有能力和動機在上下游市場實施閉環管理和雙向縱向封鎖,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不利於市場公平競爭、可能減損消費者利益,也不利於網絡遊戲和遊戲直播市場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經評估,騰訊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條件承諾方案不能有效解決前述競爭關注。
《中國經濟日報》旗下中國經濟網評論指出,市監總局在今年1月4日對虎牙與鬥魚合併案立案審查,個案是內地平台經濟領域禁止經營者集中第一案,亦為2009年禁止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2014年禁止馬士基、地中海航運和達飛設立網絡中心後的第3宗禁止經營者集中案件,也是繼今年4月對阿里巴巴(09988)「二選一」作行政處罰後,在平台經濟領域一宗重大反壟斷案。
評論稱,該案標誌在平台企業經營者集中領域,中央「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釋放出清晰明確的監管訊號,即國家在鼓勵和促進平台創新發展的同時,積極預防和制止可能造成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保障平台經濟規範有序創新健康發展。該案對於平台經濟反壟斷有深遠影響和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