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的加拿大法院法官,否決了孟晚舟一方要求把一份從滙豐銀行取得的文件列為證據的申請。
孟晚舟代表律師早前從滙豐銀行取一份有逾300頁的內部文件,表示有關文件可顯示美國提出引渡孟晚舟的理據是無法成立的。
不過,加拿大卑詩省副助理首席大法官 Heather Holmes不同意孟晚舟一方的理據,因此不批准文件成為呈堂證據。Holmes表示,10天內公開她的不同意理由。
現年49歲的孟晚舟在2018年12月在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國際機場過境時,被加國警方拘捕。美國指控孟氏欺騙跨國銀行,隱瞞華為與伊朗的貿易往來,令到該等銀行可能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的行動。美國要求加國協助引渡孟氏到美國受審。孟晚舟反對引渡,與加國檢察部門進行訴訟近3年。有關引渡聆訊預期8月正式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