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對互聯網領域22宗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
涉案企業包括阿里巴巴(09988)、騰訊(00700)及蘇寧易購(002024.SZ)等。其中,騰訊涉及5宗集中案,包括收購58股權、收小紅書股權、收購搜狗股權、收獵豹移動股權、收購蘑菇街股權。騰訊總計需繳納罰款250萬元。
阿里系涉及6宗集中案,包括阿里網絡收購天鮮配股權、阿里創投與上海商投集團設立合營企業、阿里網絡收購廣州恒大足球股權、阿里網絡收購紐仕蘭股權、阿里創投收購五礦電商股權、阿里創投與浙江創新投資設立合營企業,阿里累計需繳納罰款300萬元。
蘇寧易購則涉及兩宗,包括與南京銀行設立合營企業、與三菱重工設立合營企業,累計被罰款100萬元。
市監總局表示,經查後,相關案件均違反《反壟斷法》,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