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經中證監同意,深交所發布主板與中小板合併業務通知及相關規則,明確合併實施後的相關安排,於4月6日正式實施兩板合併。
此前在2月5日,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交所啟動兩板合併相關準備工作。深交所網站新聞稿指出,該所推動完成相關指數及基金產品適應性調整,順利實施技術系統改造,平穩推進發行上市安排,各項準備工作均已就緒。
在兩板合併業務規則整合過程中,深交所對交易規則、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高送轉指引等7件規則進行適應性修訂,主要涉及刪除中小板相關表述、統一高送轉定義、調整相關交易指標計算基準指數、取消持續督導專員制度等。上述調整安排於4月6日兩板合併實施時生效。
深交所稱,兩板合併是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完善市場功能、夯實市場基礎、提升市場活力和韌性、促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更好服務國家戰略發展全局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