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1年3月15日 中國財經

海南法院裁定對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進行合併重整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公告稱,根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航資本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航基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航商業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海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請,依法裁定對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進行實質合併重整,並於指定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擔任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案管理人。

有關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債權人可以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應於5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等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具體申報方式和細節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海航集團等321家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法院將在各方配合和支援下,依法開展工作,支持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