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樓市新規,包括實施住房限售,對按照優先購房政策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後方可轉讓。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的通知》,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力度,量化地價調控目標,合理制定土地出讓方案,穩定市場預期,嚴防高溢價,堅決遏制非理性拿地。
在房價地價聯動的基礎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實行限價競價。同時要求嚴格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定價過高的項目,堅決予以調整。堅決防止上市銷售項目備案價格過高。
新規還包括嚴格審核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開盤銷售時,居民選房購房優先於企業。
另外,新規亦要求持續整頓規範房地產中介經營行為,嚴肅查處誘導虛高價格掛牌、哄抬房價、藉機炒作、擾亂市場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