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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 中國財經

海航重整冀恢復經營盈利能力 續為第4大航企

海航集團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遭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中國民航網官方微博發文,強調破產重整並非破產清算,海航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後,同時受到法律保護及限制,重整後冀能恢復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專注於發展航空運輸業

文章表示,海航進入破產重整程序主要是按照法治化、市場化原則解決債權、債務問題,且要確保生產經營穩定,也會對債權人負責。

海航重整旨在繼續存續,參與市場競爭,把負債降到合理的水平,同時引入有實力的重整投資者,理順管理機制,重構規範運營機制。總體願景是重整後,海航的負債將大幅削減、運營負擔顯著減輕、經營管理制度進一步優化;隨着增量資源的注入、航空運輸市場逐漸回暖、市場經濟環境逐漸向好,海航將恢復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將繼續維持以海航控股為核心的全國第四大航空公司。

此外,海航集團體系內上市公司繼續維持上市資格,消除對資本市場的潛在重大震盪,全體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保護;全體債權人的債權得到妥善安排,避免債務風險傳導、蔓延,有效防範金融風險,並且債權人還可以通過抵債獲得的股票、信託份額持續享有重整後海航集團發展的紅利。

員工方面,由於海航會持續經營,員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員工就業保持穩定。

文章又指,破產重整不影響海航的航空主業,重整後,海航專注於發展航空運輸業,為發展海南自貿港航空產業、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繼續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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