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公告稱,近日正式發布《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規定》,並同步修訂險資參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和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相關規定,有利於保險公司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增強風險抵禦能力。
銀保監表示,是次發布的《保險資金參與國債期貨交易規定》共17條,一是明確參與目的與期限,即應以對沖風險為目的,不得用於投機目的。二是明確保險資金參與方式,應以資產組合形式參與並開立交易賬戶,實行賬戶、資產、交易、核算等的獨立管理,嚴格進行風險隔離。
三是規定賣出及買入合約限額,控制槓桿比例,強化流動性風險管理。四是強化操作、技術、合規風險管控。五是明確監督管理和報告有關事項。
下一步,銀保監將有序推進保險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市場交易,促進國債期貨市場健康發展。同時,持續加強保險資金參與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監管,完善訊息系統,做好風險監測、識別和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