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後,決定給予胡懷邦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中紀委指,胡懷邦「四個意識」缺失,背離初心,背棄職責,落實重大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濫權妄為,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家教不嚴,縱容家屬大肆收取財物。
中紀委又指,胡懷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交織的腐敗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現年64歲的胡懷邦是財經學者出身,曾任陝西財經學院副院長、中國金融學院院長,2000年進入國家金融系統,歷任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副行長、西安分行行長、國家外滙管理局陝西省分局局長。2003年,他轉任中銀監工作部主任,兩年後升任中銀監紀委書記,2007年調到中投公司擔任黨委副書記、監事長、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