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布,為規範股票期權試點業務,制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已獲中國證監會批准,即日起實施。
另外,關於大宗交易、證券保證金的規定暫不施行。
據試點交易規則,期權合約標的須具備5項條件,包括屬於深交所公布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的日均波幅不超過基準指數日均波幅的3倍、最近6個月的日均持股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以及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投資者單個合約品種權利倉持倉限額為5000張、總持倉限額為1萬張、單日買入開倉限額為1萬張。個人投資者買入金額,不得超過其自有資產餘額10%與證券賬戶過去6個月日均持有證券市值20%的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