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兩家律師事務所致函中國證監會,舉報新城控股(601155.SH)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涉嫌證券違規,提請中證監依法調查,並追究法律責任。
舉報信指出,本月4日新城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董事長變更的公告》,指新城董事長兼實際控制人王振華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免去董事長職務,但仍擔任第二屆董事會董事職務。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新城於4日股價下挫,眾多中小投資者遭受嚴重損失,應對受損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該兩家律師行對新城、王振華、其他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舉報,質疑在6月29日王振華發生違法行為事件至發出公告期間,王振華及高管是否商談過事件對新城控股之影響。
另外,於7月1日至3日期間,共有5宗大宗交易。中國銀河證券寧波柳汀街證券營業部4度出現在賣方席位上,5筆交易賣方營業部都來自寧波,賣家們一共賣出187.6萬股,成交額累計達7900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僅中國銀河證券寧波柳汀街營業部一家就賣出155.6萬股,成交額6500萬元。
兩家律師行稱,有充分理由懷疑,新城控股有關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至少在7月1日即王振華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之前後即已知曉王振華被刑事立案調查的事實,並涉嫌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竄通、進行內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