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提出金融領域合作、經貿交流與合作、民心相通、與粵港澳大灣區其他城市合作等四方面20項重點領域。
根據《安排》,支持澳門積極參與和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拓展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空間,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優勢互補,發揮協同效應,並作為雙向開放平台,與大灣區城市共同「走出去」,建設帶動內地中南、西南地區發展,輻射東南亞、南亞的重要經濟支撐帶。
同時,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金融服務平台,開展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業務,支持澳門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充分發揮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的作用。支持澳門發展融資租賃和財富管理等特色金融業務,支持澳門研究建設綠色金融平台和以人民幣計價的證券市場。
另外,推進澳門與珠海橫琴新區深入合作,打造合作示範區。更好發揮港珠澳大橋作用,提升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互聯互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