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建部、國家旅遊局發布規範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嚴格控制新建、擴建特大型主題公園,對未經省級政府論證的項目不得報請國務院進行核准;嚴格把關審查,防範「假公園真地產」項目。
意見提出,主題公園項目選址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及相關項目規劃。在主題公園周邊地區,合理規劃酒店、餐飲、購物、娛樂、交通等服務設施建設,控制與主題公園無關的住宅、寫字樓等項目。在園區內,要合理配套商業設施用地面積,不得擅自改變園區土地用途,嚴禁進行住宅、酒店、寫字樓、大型購物中心等房地產開發。
各地區要嚴格控制主題公園周邊的房地產開發,從嚴限制主題公園周邊住宅用地比例和建設規模,主題公園周邊的酒店、餐飲、購物、住宅等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單獨供地、單獨審批,不得與主題公園捆綁供地、捆綁審批,也不得通過在招拍掛中設置條件,變相將主題公園與周邊房地產捆綁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