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及國土資源部聯同公布,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採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各級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相關人士,參與房屋司法拍賣,以及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與人民法院要積極推進建立不動產登記訊息,以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訊息互通共享機制,當失信被執行人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登記時,應將相關訊息通報予人民法院,以便人民法院依法採取執行措施。
另外,全國信用訊息共享平台將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訊息,應及時推送至國家不動產登記訊息平台;後者亦應將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登記訊息及時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