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能源局發布分散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將交易啟動時間由原先的2月,推遲至最遲7月1日以前。
最新通知指出,為便於紮實做好試點方案編制及相關工作準備,各單位報送試點方案的截止時間延至3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對報來的試點方案及時組織論證,各地區啟動試點的時間安排可按實際情況自主確定,最遲均應在7月1日之前正式啟動。
分散式發電市場化交易有3種可選模式:與電力使用者直接交易、委託電網代售,以及由電網企業按國家核定上網電價收購並就近消納。
通知稱,鼓勵選擇直接交易模式,分散式發電單位與電力使用者以合同方式約定交易條件,與電網企業一起簽訂三方供用電合同,也可只簽定兩方電力交易合同。
各省價格主管部門與能源主管部門,可選擇一至兩個地區申報試點。試點應滿足的條件包括:當地電網具備一定的消納條件,可滿足項目接入需求;入選項目可參照有關政策要求,並按有關規定簽訂直接交易協定,確保就近消納比例不低於75%;全額就近消納的項目,如自願放棄補貼,可不受規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