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團(01207)公布,上海金心及集團多家附屬公司接獲上海金融法院《執行裁定書》,列明根據《民事調解書》,被強制執行人及其他相關方須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額44.52億元(人民幣‧下同),亦須就訴訟承擔執行費451.92萬元。
涉及附屬公司包括上聯投資、嘉勤投資、上置嘉業房地產發展(上海)及上海綠洲花園置業,
根據裁定書,鑑於被告及上述多家多家附屬公司未能根據調解書履行其義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上海綠洲花園置業持有之上海金心18.8%股權;上聯投資有之上海金心18.42%股權;嘉勤投資持有之上海金心7.89%股權;及上置嘉業房地產發展(上海)持有之上海金心5.89%股權,裁定強制採取行動。由被強制執行人持有之上海金心股權主要通過司法拍賣方式轉讓執行。將予採取之特定行動須待上海金融法院進一步通知。
該公司表示,現正與貸款人接洽及磋商,並正尋求法律意見以將任何法律影響及/或後果降至最低。
上置集團股份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