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表示,旗下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及LME Clear,在一項申索中被指名為被告人,索賠金額約8000萬英鎊。該申索於今年3月6日提交予英國商業法院,並送達予LME和LME Clear。
港交所指出,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凌晨,鎳價格在短時間內大幅上升;與LME Clear商討後,LME決定於當日英國時間早上8時15分起暫停所有鎳合約的交易,並將所有於3月8日凌晨零時或之後執行的交易取消。
申索人稱,於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凌晨零時或之後執行的鎳合約交易的決定蒙受損失而申索賠償。原告人聲稱,有關決定屬不合法干預其人權。
LME和LME Clear管理層認為,有關申索毫無法律依據。由於申索並沒有提及港交所於去年6月,公布有關LME和LME Clear被提出申索所涉及範圍以外的任何問題,有關方已同意在司法覆核申索作最後裁決之前暫緩原告人的申索。
原告人為AQR Capital Management LLC、DRW Commodities LLC、Flow Traders BV、Capstone Investment Advisors LLC及Winto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