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表示,旗下倫敦金屬交易所(LME)及LME Clear,在一項申索中被指名為被告人,索賠金額逾1000萬英鎊(約9281萬港元)。該申索於今年3月7日提交予英國商業法院,並送達予LME和LME Clear。
原告人為Commodity Asset Management LLC (US)、Pala Investments Limited (Jersey) 、Pentimon Limited (BVI)、Welton Investment Partners LLC (US) 及 Sunrise Capital Partners LLC (US)。
港交所指出,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凌晨,鎳價格在短時間內大幅上升;與LME Clear商討後,LME決定於當日英國時間早上8時15分起暫停所有鎳合約的交易,並將所有於3月8日凌晨零時或之後執行的交易取消。
該申索擬因LME取消原告人聲稱於去年3月8日凌晨零時或之後執行的鎳合約交易的決定,而聲稱蒙受的損失申索賠償。原告人聲稱,有關決定屬不合法干預其人權。
LME和LME Clear管理層認為,有關申索毫無法律依據。由於申索並沒有提及,港交所於去年6月公布有關LME和LME Clear被提出申索所涉及範圍以外的任何問題,有關方已同意在司法覆核申索作最後裁決之前,暫緩原告人的申索。
另外,LME和LME Clear留意到有另一申索,於今年3月7日提交予英國高等法院,但並未送達予LME和LME Clear,索賠金額約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如當該申索或根據《人權法令》(Human Rights Act)有關類似賠償申索的時效期限於3月7日屆滿之前,提交的其他申索送達予LME和LME Clear時,此等申索預計與上述的申索之情況類似。如任何此等申索亦並沒有提出司法覆核申索所涉及範圍以外的任何問題,預計此等申索亦將會在司法覆核申索作最後裁決之前,以暫緩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