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酒店實業(00037)公布,獲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邱達偉告知,證監會透過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針對他發出日期為3月29日的呈請書。
當中聲稱證監會覺得在約2007年3月至2008年4月期間,遠東控股(00036)的業務及事務曾以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述方式經營或處理,而包括邱達偉在內的應訴人個別或共同一直為遠東控股的業務或事務,曾經營或處理負全部或部分責任。
據呈請書所述,未經原訟法庭許可,邱達偉不得擔任或留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財產或業務的董事、清盤人、接管人或經理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關涉或參與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管理。
董事會已獲邱達偉告悉其將竭誠抗辯該呈請書。目前集團的業務照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