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薄膜發電(00566)表示,已向證監會提交披露文件,滿足該監管機構提出的兩項復牌必要條件的第二項。證監會提出的第一項復牌必要條件,已於去年9月4日完成。
該公司稱,該文件委聘財務顧問對集團進行盡職調查,讓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規則,考慮公司復牌的申請。
該公司又指出,漢能控股及其聯屬公司對集團尚欠貿易應收款項總額、合約總額、其他應收款項及罰息,已於3月底全部清還。在2015年及2016年獨立核數師報告中,就漢能控股及其聯屬公司對受擔保債務可收回性所作之保留意見,已在2017年財務報表中刪除。
此外,該公司提出漢能生態城市綜合解决方案,目前已與多家合作夥伴簽署戰略性合作協議,可在各領域推出薄膜太陽能技術之解决方案。
該公司預期此等創新業務的拓展,將可讓其收入更加多樣化,豐富集團的業務收入構成及分散,並减少集團與漢能聯屬公司的關連交易,讓證監會進一步釋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