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刊發有關檢討《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總結,以及其對上市發行人環境、社會及管治披露情況的最新審閱結果,修訂將於2020年7月1日生效。
聯交所共接獲153份來自各界人士的回應意見,意見普遍反映市場極力支持各項有助提升ESG滙報框架的諮詢建議。聯交所將會按所接獲的意見作適當修訂後,全盤落實諮詢文件提出的建議,相關修訂於明年7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
《ESG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主要修訂包括有關滙報原則「重要性」、「量化」以及「一致性」的應用;及解釋ESG報告的滙報範圍;將所有「社會」關鍵績效指標的披露責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以及將刊發ESG報告的期限縮短至財政年度結束後5個月內等。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對是次諮詢獲市場廣泛支持表示高興,將進一步提升香港上市公司的ESG管治及披露框架。今次的修訂反映了聯交所銳意提升香港的ESG監管架構,確保符合投資者及持份者預期以及國際最佳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