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00066)表示,將繼續與政府進行磋商,務求就紅磡事件及雙方各自就沙田至中環線項目造價,及紅磡事件所產生的費用,以及與分階段啟用屯馬線相關費用的付款責任,達成整體解決方案。
倘若港鐵與政府未能在合理期間內達成整體解決方案,則雙方的第三份委託協議條款,包括與費用有關的條款,應繼續適用。
該公司表明,可選擇就紅磡事件及紅磡事件相關費用,行使其對第三方提出申索的權利。
根據港鐵與政府於2012年5月29日訂立的第三份委託協議,即政府與港鐵就沙中線的建造及通車試行簽訂委託協議,港鐵負責進行或委託第三方進行3份委託協議內指定的工程,所獲取的項目管理費用合共78.9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