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控方續盤問被告之一、前總編輯鍾沛權。控方認為「立場」部分博客文章在發布後,鍾才審視有一定風險,亦屢關注涉案文章兩名博客作者陳沛敏、區家麟的文會否「先發布後審批」。鍾回應無「一刀切」的安排,大多他會先審批才發布,不過有時同事知悉他本人心急,會先刊出而他事後再審視。
被問及是否認為陳、區二人文章「低風險」,鍾無直接回應,但指二人文章有質素,不會「生安白造」、穿鑿附會、斷章取義,香港輿論環境需要更多這種文章。不過他補充,在2020年《國安法》生效後,絕大部分關於政治議題的文章,會盡量先審視。而同事在發布政治人物文章作為博客文章前,定會交由他本人過目。他亦作出指示,如博客文章提倡港獨、分離主義便不刊登,為唯一政治主張上的界線。若果同事認為文章內容較含糊,會先詢問他意見。
控方認為,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要確保文章發布無誤。鍾回應實際操作上,所有文章要他先過目再刊出屬不可能,絕大部分媒體的總編輯也做不到。他選擇將「穩陣」、低風險或議題不具爭議性如文化、藝術、影評、體育等主題的文章,事後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