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一個培訓課程向180多名校長和教師強調法治的根本重要性。鄭若驊首先指出司法獨立是法治的重要一環,司法獨立建基於《基本法》所訂明的穩固體制上,包括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同時,《基本法》第85條明文保障司法獨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
她留意到近期針對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恐嚇行為,強調法官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以適用法律及可接納證據為依據,並會在判決書中如實和全面說明判決理由,體現法官公正無私和獨立地依法斷案的基本原則。
鄭若驊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和遵守法庭命令是法治其中一項基本要求,若純粹因為不滿結果而肆意抨擊法庭偏私不公,或利用網上惡意「起底」甚至威脅使用暴力,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這些行為在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都絕不會被姑息,亦會徒勞無功。
至於檢控工作方面,鄭若驊強調《基本法》第63條明確指出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檢控決定是基於可接納證據和適用法律,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並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律政司一直以專業和公正的態度履行憲制職責。
鄭若驊在講解國際法層面的法治時,介紹了各國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原則,並指出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屬於中央事權,現時選舉制度的安排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更具廣泛代表性,確保社會整體利益受保障。她同時呼籲選民在本月19日的立法會選舉踴躍投票,選出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同為香港建設美好未來。
在培訓課程中,鄭若驊亦向校長和教師闡述香港法律制度下成文法及普通法的基本原則,她又解釋,權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但同時必須謹記,這些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在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下,是可以受到限制的。